房地合一稅2.0版 2年內買賣課重稅 囤房稅,財政部表示暫時不推了

今日行政院院會再祭「打房炒房」措施,要通過房地合一稅修法,除了延長短期持有的定義改為對2年內賣房的人課稅45%,也針對法人加重規定。

業界有示警聲音出現,認為房地合一稅修法多出來的買賣成本,可能會轉嫁給消費者。而先前討論熱度高的囤房稅,財政部也表示暫時不推了。

分享自華視新聞 20210311

為了打炒房,行政院院會今(11)日將通過房地合一稅2.0修法,財政部長蘇建榮昨(10)日受訪時指出,房地合一稅修法版本是延長短期持有時間,包括個人、境外法人皆然;此外也將境內法人比照自然人,但排除建商等起造者。也就是說,未來無論是個人、境內外法人,只要持有兩年內就交易,稅率都是45%。

 

至於囤房稅修法版本滿天飛,蘇建榮則表示,沒有所謂版本,財政部「暫不推囤房稅」。

 

蘇建榮表示,房地合一稅2.0修法列為優先法案,未來立法院修法完成後,上路時間擬由行政院定之,預計一樣會有「日出條款」,日出之後的交易案件才會適用新制。

 

因有日出條款,新法上路前可能還會有逃命波或搶購潮,可能會有新一波交易熱潮。

 

房地合一稅2.0修法,針對自然人方面,現行持有期間一年內課45%,調整為持有兩年內課45%稅率;稅率35%適用對象,現為持有超過一年、未逾兩年者,調整為超過兩年、未逾五年;稅率20%適用對象,現為持有超過兩年、未逾十年者,調整為持有逾五年、未逾十年。至於持有超過十年者,稅率維持現行的15%。

 

針對境外法人,現行持有房地一年以內交易,稅率為45%,將調整為持有兩年內交易,就要課45%;現行持有逾一年交易,稅率為35%,將調整為持有逾兩年交易,就要課35%。

 

針對境內法人,現為併入營所稅申報,適用稅率20%;未來修法之後,完全比照自然人持有期間應課稅率,最高課45%,以抑制炒房。

 

至於囤房稅修法,外界傳出許多版本,蘇建榮表示,「暫不推囤房稅」,沒有所謂「版本」,原本就列在中長期檢討。他指出,一方面囤房稅打擊面較大,要審慎思考,例如因繼承、祖厝等原因,並非投機囤房,要避免傷及無辜;另一方面擔心重蹈南韓覆轍,也擔憂租金轉嫁到租屋族。

 

蘇建榮表示,修正房地合一稅,較能達到打炒房的效果,是財政部與內政部的共識,至於囤房稅則要再持續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