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證租約請求遷讓房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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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小雄律師】公證租約點交卻被駁回?房東一定要看,專業律師教你怎麼做!! 律師業務委託信箱:harryd1229@gmail.com 房東去辦理租約公證,都是希望在房客賴著不走時,可以跳過訴訟程序,直接向法院請求點交。
然而卻經常發生直接遭法院裁定駁回。 會發生這種情形的最主要原因就在於,所謂公證書可以逕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僅限於租期屆滿的情形。 再講一次,僅限租期屆滿的情況。
換句話說,房客積欠租金,而提前終止租約的情情,並不在法條允許點交的範圍之內。 公證過的租約,有四個部分可以聲請強制執行,分別是 租金、押金、違約金,以及租期屆至的返還房屋。 其中本件的情形,因為租期還沒屆至,所以無法直接請求遷讓房屋,但身為房東,還是可以主張積欠租金部分。
所以就房客所積欠的租金,仍然能跳過訴訟程序,直接聲請強制執行。 你可以用對方積欠租金,來聲請執行房屋裡頭的動產,而此時法院會派人會同你,到屋內查封動產。 此時你就可以請鎖匠打開大門,而不會因為自己擅自闖入,而觸犯侵入住宅罪。 若屋內已無遺留物品,你便請法院筆錄載明現況,然後撤回執行,自行占有房屋。 若房客留有遺留物,你則可以當場指封有價值之物,法院之後會定期拍賣,時間大約是一個月後。
你只要花幾千元將遺留物買下,同樣可以迅速取回房屋。 對方若是職業房客的情形,只要你將上開家電查封拍賣,對方通常也只能乖乖搬離。
現場查封時,法院人員通常也會幫忙勸說,很有可能還沒拍賣前,對方就會自動搬遷。 凡是有案例事實所講的情形,都歡迎你們來找小雄律師辦理點交。 一般住家的點交,都是單一價格,保證比打官司便宜許多,而且4個月內,如果沒有取回房屋,我會無條件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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